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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明确残疾人及重残陪护免费进入景区
宣传维权部 2018-02-07 点击数:26596 字体: 打印

近日,省物价局将残疾人及重度残疾人陪护免费进入景区政策明确写入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的《江苏省景区门票和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

该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江苏省行政区域内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景区,对残疾人以及重度残疾人的一名陪护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免收门票。景区具体指本省行政区域内对外开放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与文化遗产地、红色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区、乡村旅游区、人文景观(含文物古迹、宗教场所、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等)和公园(含动物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城市休闲公园等)等景区。

该政策是此次修订2015年《办法》新增内容,必将进一步推动残疾人士走出家门,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文化和物质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