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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华,女,汉族,肢残人士,1980年5月出生于江苏省宝应县,现任宝应县残联宣传维权部办事员。作为一名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十多年来,叶华坚持在一线服务,是残疾人自强的引领者、残疾人权益的维护者、残疾人事业的宣传者,是宝应县残联系统的自强模范。
残疾人自强的引领者
叶华接受采访时留影
叶华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四岁时患上小儿麻痹症,腰椎弯曲畸形程度严重,无法像正常孩童入校学习,但她从未放弃过对人生的追求。1996年,她迎来了生命里的春天,著名骨科专家刘方刚与挪威卑尔根大学医院骨科专家尼尔逊精诚合作,为她两次进行手术。2001年初夏,全国第六届残疾人运动会江苏省筹委会到宝应县选拔运动员,叶华报名参加了击剑类选拔。在试训期间里,她每天在运动场上不仅按照教练的要求完成训练的计划,还自觉延长训练的时间,增强训练的强度和难度。一年后,叶华入选国家队,经过日复一日的训练,2003年9月,在全国第六届残运会上,她夺得个人银牌;2005年7月,她随中国代表团远赴波兰参加世界轮椅击剑锦标赛,获得了个人花剑B级、个人重剑B级、花剑团体共三枚银牌;2008年9月,在第29届北京残奥会上,叶华为中国队夺得一枚宝贵的铜牌,成为宝应县第一位参加残奥会夺取奖牌的运动员,并且为扬州市实现了残奥会奖牌零的突破。
叶华在比赛中
退役后,叶华发挥自身运动员独特的优势,以文体活动为载体,围绕残疾人“基础性文体服务”“竞技性文体活动”等类别积极挖掘培养残疾人运动人才,她与原来所在的江苏轮椅击剑队教练队友取得联系,组织乡镇专委、特殊学校、肢残协会等渠道进行筛选,2023年筛选出七名运动员报送到省残联备选库,其中曹甸镇陆军接受省队试训。在她的积极引领示范作用下,更多的残疾人敞开心扉、走出家门,融入社会,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叶华在领奖台上(右一)
残疾人权益的维护者
叶华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体验督导活动
2010年退役后,叶华进入宝应县残联工作,开始了她新的人生,有了新的任务和奋斗目标。残联是个特殊的工作部门,在工作岗位上,除了履职尽责为残疾人朋友做好服务外,叶华始终坚持笑脸迎人,一声声关怀,一句句安慰,让残疾人感觉到家的温暖。她认真做好残疾人来信来访登记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切实做到为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让残疾人带着疑问而来,带着满意而归。2021年县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成立以来,在她积极参与联络下,工作站为残疾人提供义务法律咨询200余人次、代写各类法律文字30余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0余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其中,“对残疾人张某霞抚养费纠纷案件”被评为扬州市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例。此项工作分别被扬州市委、宝应县委法治办列为2021年“扬州市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和“法治宝应六件实事”“最具影响法治事件”。十多年来,叶华积极参与残疾人信访维权工作,接待了近千名残疾人,保护了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是残疾人权益的维护者。
叶华在最高检来宝调研会议中发言
残疾人事业的宣传者
叶华工作照
在宣维部,除了每天接待不同的残疾人朋友外,叶华刻苦钻研新闻业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创新工作举措,在平凡的岗位上为残疾人宣传事业做出了不平凡的贡献。她深知,时效是新闻的生命,一但发现有价值的新闻线索,她便第一时间投入到工作中。为确保网站正常运行、新闻稿件及时更新,她自学了网站管理技术和新闻编辑相关知识。在稿件编辑中,对于新闻主题好、事件重要,但结构素材不完善的稿件,她主动与投稿者联系,进一步了解事件信息,以便更好的编辑稿件,在参照相关优秀网站的基础上,将网站二次改版升级,增设专题报道、在线视频版块,既丰富了网站内容,又提升了网站关注度和点击率。
叶华接待来访
多年来,她充分利用网站、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等主流传媒立体式宣传残疾人事业,推送涉残法规、惠残政策、业务信息等上万余条,在广大百姓特别是残疾人朋友中引起广泛反响。
叶华宣传政策
工作以来,叶华得到了残联各位领导和同事们许多关心照顾,心念感恩之外,她尽己所能严格要求自己做好各项工作,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荣获江苏省一等功、 江苏省新长征突击手、省、市、县三八红旗手、扬州市十大杰出青年、扬州市十佳新闻人物等荣誉。叶华深情地说:“回顾自己成长的历程,曾在国际舞台比赛,一路充满坎坷和感恩,我每一步成绩的取得,都是党和人民教育的结果,是同志们帮助的结果。作为一名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我更要感谢党和国家对我们残疾人群体的关心照顾。今后工作中我将不断提高为残疾人朋友服务的本领和水平,引领更多残疾人朋友走出家门,拥抱幸福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