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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爱无碍 与爱同行——最高检聚焦宝应的无障碍环境建设
王洁 宣传维权部 2024-04-23 点击数:218 字体: 打印


4月18日,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联合清华大学无障碍发展研究院赴宝应县调研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工作。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二级高级检察官王莉,清华大学无障碍发展研究院院长助理隋康尼,扬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倪华,扬州市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赵新,宝应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顾锡芳,宝应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茆小松,宝应县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查爱国等出席活动。扬州市住建局、宝应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局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益心为公”志愿者代表参加活动。


会上,县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查爱国

以《有爱无碍 与爱同行》为题

作了交流发言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残联的关心指导下,宝应县残联通过多部门的协作和社会的共同努力,不断强化服务职能,提升服务质量,在构建无障碍环境征途上努力发挥自身力量
多措推进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

以公益诉讼为契机,依托检察部门,举行“有爱无碍 与爱同行”宝应县残疾人信息交流无障碍启动仪式,共同推动信息无障碍建设;县残联网站增加无障碍辅助游览设备与无障碍操作说明,提供语音播报、页面放大、缩小、指读等多种便捷功能,畅通残疾人阅读途径;联合县检察院走进扬州新闻广播电视总台直播间,参与“无障碍建设,让残疾人生活更美好”为主题的节目录制。去年5月,县残联联合融媒体中心引进人工智能手语播报系统,将听觉信息转化为视觉信息,成为扬州地区第一个在新闻节目中应用智能手语的电视节目,这是构建无障碍传播媒介环境的一项重大举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努力提升公共设施无障碍水平

积极推动残疾人无障碍出行工作,四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单位(革命文物景点)、烈士纪念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实施意见》,在革命文物保护单位、红色教育基地等场所建设无障碍设施。先后组织开展了以“体验无障碍·实现融合梦”“红色荷乡情·畅行无障碍”为主题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体验督导活动,带领肢体残疾人代表参观宝应高铁站、331省道、周恩来少年读书处、夏凤山烈士纪念馆等地。通过实地体验,让残疾人拥有最直观的感受,同时将体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进一步完善公共场所的服务和无障碍设施建设,为残疾人提供一个绿色、安全、便利的出行环境。
持续开展居家环境无障碍改造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文件精神,坚持将残疾人居家环境无障碍改造纳入年度重要民生实事项目。根据残疾类别、残疾程度、活动范围及本人意愿等,做好一户一档、一户一案工作,重点对其家庭内的卫生间、厨房、走廊过道等部位进行针对性的改造,包括安装无障碍坐便器、热水器、灶台、坡道、门、扶手、平整地面等,解决日常生活中的洗浴、如厕、出行三大难题,惠及全县14个镇(区),逐步实现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全覆盖,向残疾人送上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切实提高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叶华、诸坚两位“益心为公”残疾人志愿者就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体会、无障碍环境建设建议等进行了交流。诸坚还对其设计的县残联无障碍网站操作流程进行了演示。


王莉对宝应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她表示,宝应县乃至扬州地区高度重视无障碍环境建设,特别是在历史文物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能够兼顾保护与改造并重,形成了一批好案例、好做法,将对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以及相关领域公益诉讼工作提供有力经验参考。

下一步,宝应县残联将以此次调研会为契机,准确把握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大力支持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为残疾人群体创建更加友好便利的生活环境。